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教评协〔2025〕26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持续推进我省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研究及相关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提升,培育高水平教育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成果,发挥教育科研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助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现发布《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就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立足我省实际,聚焦各级各类教育及评价改革重难点、热点问题,发挥协会年度课题科研支撑作用,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二、课题选题
选题建议围绕教育强国、教育评价改革、中考高考评价、科教融汇、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成长成才评价、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等方面考虑,具体选题可参考本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重点课题应从指南里的重点选题中选择并标明;申报一般课题可以从指南里的所有选题中选择,亦可自拟题目。课题题目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不超过40个字,不得使用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面向范围
课题申报面向本会所有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和所有会员,全省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科研单位及其他教育机构。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要求组织立项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报重点课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一般课题须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或硕士以上学位;在读博士生、硕士生和三年级以上本科生可以申报一般课题,其中在读博士生、硕士生申报须由其指导教师推荐,高年级本科生申报须由其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任课老师或论文指导老师推荐。
4.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本协会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协会课题的申请;列入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5.截至2025年9月15日,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内容要求
1.不得将已出版或已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次课题项目的申报内容。
2.申报的课题在内容上与已结项的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附件3)中说明所申请的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四、研究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为2年,应用对策研究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说明
1.申报时间。本年度课题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9月15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
2.协会鼓励单位统一申报,请申报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申报工作及后续有关事宜。课题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书后将电子版(包括word版、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文档名称统一命名为“课题申请人姓名+课题类别代码+研究领域代码+课题名称”)及原件提交给所在单位的联络员。联络员将所在单位的所有申报表原件统一整理后,连同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9月15日前寄送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发至协会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2025年课题申报”)。
3.课题评审费。每项课题立项评审费为200元,费用收取由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负责,费用主要用于工本费、专家评审指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1)缴费方式: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分行广卫路支行
账号:44001421802053002989
(2)汇款时请备注“课题评审费+申报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汇款后请将开票信息与申请书一同发至协会邮箱。协会收到评审费后,将电子发票发送至对应邮箱。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ypgxh@126.com
协会秘书处:陈老师15920589314、李老师 17512945229
学前教育分会:赵老师 13297311871
基础教育分会:黄老师 13902605635
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1018室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秘书处 陈老师收
附件:
1.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3.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
4.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5年度课题立项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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